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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0-04-12 21:52

沁园实验小学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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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3

一、总则:

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确保理事会履行议事、协调、监督等功能,确保学校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全面实现学校管理现代化。

二、细则:

1、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工作。理事会会议一般由理事长定期召开。

2、理事会会议是对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策的重要会议。理事会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因特殊原因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理事长可决定临时召集理事会会议。

3、除临时召集的会议以外,每次理事会会议的日期和议题及有关材料,应提前通知理事会相关成员,以便作好议事准备。

4、理事会成员要为学校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需要提交理事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可事先填写议题征集单。

5、理事会讨论研究重要事项,需要三分之二的理事会成员到会方能进行。学校重大决策通过无记名投票作出决定或形成决议。表决结果纪录在案。

6、对因故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必要时由会长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要事项的议事情况和结果,或由秘书长起草纪要送阅。

7、理事会讨论通过的重大决议事项,必须由学校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

8、本规则由理事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无锡沁园实验小学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