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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0-04-12 21:52

学校、理事单位共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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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实现学校、理事单位的和谐共赢,努力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经协商,我校与理事单位签订以下共赢协议:

1、学校与理事单位在建立四个和谐共赢机制即联动机制、资源共享机制、互动服务机制、互动培训机制的基础上,就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发展目标参政议政,提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2、理事单位应积极反馈社会对学校办学的意见与建议,监督推动学校依法办学,履行理事会的议事、协调、监督功能,并积极利用理事会成员的社会影响力,努力为学校办学争取更多的服务和支持。

3、理事单位与学校共享教育资源。理事单位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提供方便,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4、理事单位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抵制不良文化,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

5、理事单位与学校不定期互访,不断总结共赢活动中的经验及问题,以利于推动共赢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