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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09-16 12:30

沁园实验小学手机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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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沁园实验小学学生

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习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了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 教基厅函[2021] 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原则

  1. 以正面引导为主,惩罚批评为辅,家校合作共建和谐校园。

2.本文件中所针对的电子产品包括手机、智能电话手表、平板、游戏机等一切电子设备。

二、校内管理

1.原则上不得将个人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手机,需经老师同意、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老师报告德育处备案,方可带进校。

3.进校后手机由老师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时再取回。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4.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及其他电子类产品(电脑、平板、游戏机等)使用要求参照手机使用的方法。

三、校外建议

1.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

2.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1小时。

3.浏览健康安全的网站,不沉迷游戏、不散布负面言论或者谣言。

4.尽量以运动或者阅读代替电子产品的使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管理办法

本制度于2021年9月份开始试行,学校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江苏省无锡沁园实验小学2021年9月